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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质量工程文件之一学院管理若干规定

发布日期:2014-09-30 浏览次数:7135

香港本港台开彩结果管理若干规定

 

根据高职教育的法规、文件,结合学院通过省厅教学水平评估的现实,为提升管理内涵,提高管理水平和层次,实现培养目标,就教育、教学、人事、后勤、财务管理的主要方面和常规工作,制定本规定。“规定”共15条,其中教学管理6条,教育管理4条,人事管理2条,后勤管理2条,财务管理1条。“若干规定”是在原先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基础上加以凝练,并结合新学年的新要求拟定,希望全院各部门、全体教职工,从单位实际出发加以贯彻落实。

     1、教学计划管理。根据高职教育要求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并加以执行。各专业培养目标要明确具体,知识、素质、能力的结构合理,相互关系明晰,与计划安排呼应,防止目标要求落空,保证学生达到规定的学习标准与职业技能标准。(学院、教务处、系部)

     2、教学过程管理。教学过程一般是由课堂讲授、实验、实习、专业技能培训,毕业设计(论文)、顶岗实习等教学环节组成。从低年级到高年级大致分为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不同阶段,是具体执行教学计划,包括安排课程、配置教学设施、检查督促、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工作。除不断改进教的方面,也应包括教师对学生学的方面指导,特别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。(教务处、系部、教师)

3、教学质量管理。重视人才培养全过程的质量,包括学生德智体美质量,各个教学环节和第二课堂以及学生自学的质量。质量管理主要是教学人员的责任,也是教学管理人员、学校工作人员的责任。树立全局性、全员性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观念。对教师教学水平、教学能力效果的监测、评定可采用学生网上测评、同行互评、院教学督导测评、系(部)主任和教务处评价五个环节组成。每个环节赋予不同分值,形成评价链。每学期进行一次,学年终累计总分,评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教师,并报教育厅。要严防教学事故发生。发现一起,处理一起。(学院、教务处、系部)

4、质量管理系统。系统由院、系(部)、教研室三级组成,各级有各级的责任。教务处、成教院、教学秘书为参谋,行使相应职能。有效开展常规教学管理活动,比如听课、巡课、教学检查,组织教学活动、教科研等。每次活动要有计划、有组织、有总结,不断提高管理绩效。(学院、教务处、系部)

5、教学基本建设管理。教学基本建设包括专业课程、教材、实践实训基地、教学队伍、教风、学风、管理制度等。教学基本建设的关键是教学队伍建设。要引进和扩大专业带头人,建立均衡的队伍结构,保留骨干教师,淘汰不合格教师,使教师队伍的职称结构、学历结构、学科结构、年龄结构与学校的定位和任务相适应。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难点,要巩固和扩展实践基地,依靠政府、企业和行业协会聘请有实践经验的教师,安排相应课程,加重实践教学考核比重,以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水平。(学院、教务处、系部)

6、教学管理的终极目标是让学生在校期间经过考核既获得毕业证书,又获得职业资格证书。根据教育部规定,职业资格证书要达到80%。要鼓励学生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证书考试;充分发挥学院职业资格鉴定所作用。有条件可组织社会青年参加资格鉴定,按物价局规定收取相应的费用。双证书的获取标志学生“文化素质+职业技能”合格,是提高学生就业、创业能力的保证。(学院、考证办、系部)

7、学籍管理。严格执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,切实把好学生学籍注册关、违纪学生处理关、毕业证书发放关。认真学习贯彻“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侧”及有关规定,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。对长期旷课、无故不交学费,给以相应处分,并取消学籍。(教务处、学生处)

8、队伍管理。建立学院、系(处)、班级三支学生管理队伍,成立学生工作委员会,统筹领导处理学生工作。各支队伍赋予相应职责,各负其责。加强系一级学生管理,系主任为第一责任人,系党总支书记具体负责,团总支书记协助。加强辅导员、班主任队伍建设,选派优秀教师担任。辅导员、班主任应做好班级常规管理和其它各项工作,接受学院考核、评比。学生处是学院管理辅导员、班主任的职能部门,与系(院)共同做好学生工作。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,鼓励规范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工作,定期开展文艺、体育、第二课堂等各种活动。(学院、学生处、团委)

9、安全管理。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,逢会必讲,逢事必定规矩。特别是学生活动安全、交通、食品安全、网络安全、顶岗实习安全等。严禁学生酗酒,斗殴,赌博,传播、复制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;任何学生不准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、封建迷信活动;不得从事或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、有损学校名誉、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。发现一例,处理一例。任何人不得包庇、纵容、袒护。(学院、学生处、保卫处)

10、制度管理。为保障学生权益,学院制定的“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”、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”、“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”、“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”、“学生申诉管理办法”等制度在实践中加以贯彻落实,并充分发挥各种奖、助学金的作用。(学院、学生处)

11、考勤管理。建立健全考勤制度,严格执行打卡规定和请假制度。违反规定者应扣发工资、调岗,直到无条件辞退。(学院、人事处)

12、考核管理。教职工进出需经院长办公会讨论。考核内容、标准、结果使用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。考核不合格者坚决无条件辞退。合同期满和聘用人员,经考核不合格者坚决辞退。学院同意参加国培、省培教师,考核合格签订不少于三年的服务期;考核不合格者,退回学院承担的培训费用。各级后备干部,考核优秀方可录用。

13、后勤管理。后勤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基本职能是为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服务,并在管理和服务中育人。根据学院规定,加强校园管理、膳食管理、房屋管理、办公用品管理、水电和仓库管理、医疗管理等。要教育师生勤俭办学,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及时提出处理意见。该批评的批评,该罚款的罚款,给学院造成重大损失者,除经济赔偿外,还应给予相应行政处罚,直至开除工职。(学院、总务处)

14、资产管理。学院固定资产,总务和财务部门应建立明细账,并定期检查处室、系部固定资产使用保管帐,做到帐物相符,账账相符。固定资产直接使用人员,对资产负责,造成损失者应追究经济责任。贵重设备要定期维修,维修费用应事前申报计划。(总务处、财务处)

15、财务管理。实行“统一领导、集中管理“。学院各项支出由分管财务的领导一支笔审批,5万元以上开支报董事会及书记办公会审批。根据教育部关于民办院校财务管理的相关精神,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。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,对学院资金筹集有贡献者,要给予适当奖励。合理编制预算,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。合理配置资源,开源节流,保证学院正常运转。(学院、财务处)

 

附:管理事故认定及等级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2014.9.18.